各区县财政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,各金融机构,各大中专院校,本局各科室、中心,丽江市古城区天汇计算机公司、丽江中洲财务有限公司:
根据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云南省2013—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〉》(云财会﹝2013﹞38号)及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决定对全市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及继续教育学习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册登记及继续教育对象
凡在2013年4月30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及接受继续教育学习。会计从业人员按属地管理进行注册登记及继续教育学习。
二、注册登记内容
(一)检查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。
(二)更新持证人员基本信息。
三、继续教育形式
培训形式主要有面授培训和网络远程教育培训两种,持证人员自主选择。
四、面授培训时间、内容及报名地点
(一)培训时间:2013年7月15日至8月30日,采取分批培训,每期学习2天。
(二)培训内容: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务、小企业会计准则。
(三)报名地点
1.丽江市古城区天汇计算机公司
联系电话:0888—5102290 0888—5157101
联系人:杨老师 13708820741
2.丽江中洲财务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888—5120286
联系人:邱老师13688785125 周老师:13808887896
(四)报名咨询电话:0888—5161476(丽江市财政局会计科)
五、网络远程教育培训
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证机关购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卡,自行参加网络远程教育学习。
六、培训费用
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按物价部门规定(备案)执行
七、注册登记、继续教育登记
面授培训或网络远程教育学习结束后,成绩合格人员到发证机关进行注册登记。其中发证机关为丽江市财政局的人员于2013年9月1日—11月30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注册登记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参加丽江市财政局2013年5月20日—5月21日举办的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培训班的人员可视同已参加2013年学习,可持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注册登记。
(二)丽江市下一次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5年7月。
丽江市财政局
2013年6月13日
丽江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、变更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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